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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1106學生靜坐行動 文/朱宇亮(建中學生)
十一月六日約莫四百名學生及教授在行政院前集結,抗議政府執法過當。行動的訴求很快地傳到建中,亦有同學於該日放學後即刻參與靜坐。但是此一行為筆者不甚苟同。
法治是民主的基石,唯有人民共同遵守法律,相互尊重互不侵犯方能促使民主制度順暢運作,進而保障公民各種權利。因之,筆者以為不循體制解決問題,以破壞制度的違法靜坐表達訴求,不但徒增社會成本,更是繼「執法過當」、「暴力遊行」之後再度重傷我國的民主。
況且該團體的訴求皆有體制內的方法可循:依〈監察法〉撰寫警政署長、國安局長之失職書狀遞送監察院;將符合訴求的〈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〉提交立法院,請求協商審查,亦或是據〈公投法〉提起原則性創制。或依〈行政程序法〉陳情、依〈集會遊行法〉申請靜坐;受害者亦可提請行政訴訟或國賠之訴。
筆者同意〈集會遊行法〉確有失妥當之處,但不應以「公民不服從」高尚之名,行違法集會之實。保障合法,取締非法、暢通意見表達管道、設立完善的救濟途徑本為民主社會的特徵。公民不服從應該是在用盡一切合法手段、窮盡救濟程序之後「不得已」的最後行動,絕非「常態」、「優先使用」的方法。
在過往威權的時代,我們訴諸街頭抗爭爭取根本的自由與權利。如今二次政黨輪替,民主萌芽逐漸深植人心,我們應該要培養理性思辨的精神以及遵守法治的態度,如此才能促使民主成熟、國家與社會方得永續經營。倘若社會上處處公民不服從、時時違法靜坐,社會秩序豈不大亂?我國的民主又何以生存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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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可靠消息指出
這是今日聯合報民意論壇的原稿。
十一月六日約莫四百名學生及教授在行政院前集結,抗議政府執法過當。行動的訴求很快地傳到建中,亦有同學於該日放學後即刻參與靜坐。但是此一行為筆者不甚苟同。
法治是民主的基石,唯有人民共同遵守法律,相互尊重互不侵犯方能促使民主制度順暢運作,進而保障公民各種權利。因之,筆者以為不循體制解決問題,以破壞制度的違法靜坐表達訴求,不但徒增社會成本,更是繼「執法過當」、「暴力遊行」之後再度重傷我國的民主。
況且該團體的訴求皆有體制內的方法可循:依〈監察法〉撰寫警政署長、國安局長之失職書狀遞送監察院;將符合訴求的〈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〉提交立法院,請求協商審查,亦或是據〈公投法〉提起原則性創制。或依〈行政程序法〉陳情、依〈集會遊行法〉申請靜坐;受害者亦可提請行政訴訟或國賠之訴。
筆者同意〈集會遊行法〉確有失妥當之處,但不應以「公民不服從」高尚之名,行違法集會之實。保障合法,取締非法、暢通意見表達管道、設立完善的救濟途徑本為民主社會的特徵。公民不服從應該是在用盡一切合法手段、窮盡救濟程序之後「不得已」的最後行動,絕非「常態」、「優先使用」的方法。
在過往威權的時代,我們訴諸街頭抗爭爭取根本的自由與權利。如今二次政黨輪替,民主萌芽逐漸深植人心,我們應該要培養理性思辨的精神以及遵守法治的態度,如此才能促使民主成熟、國家與社會方得永續經營。倘若社會上處處公民不服從、時時違法靜坐,社會秩序豈不大亂?我國的民主又何以生存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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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可靠消息指出
這是今日聯合報民意論壇的原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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